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货物合同中托运人要注意如下: 1、托运人关于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 2、托运人应当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
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应当注意: 1、审查承运人的资质; 2、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3、如实申报货物的真实和运输条件等。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应当注意: 1、审查承运人的资质; 2、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3、如实申报货物的真实和运输条件等。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第八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货运合同,主要是指当事人委托专门的运输人来将货物从一地带到另一地的行为。货运合同中,托运人要注意这几种义务:第一,如实申报义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货物的名称、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第二,提交有关文件义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第三,货物包装义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
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应当注意: 1、审查承运人的资质; 2、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3、如实申报货物的真实和运输条件等。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第八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4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393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