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附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类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征得其产权人的同意,并签订使用的书面协议。...
因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确需拆除户外广告的,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前15日书面通知设置单位或个人限期拆除,并撤销其准予设置的审批决定;因拆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设置路名牌、候车亭、电话亭、路灯杆等公用设施同时附带设置户外广告和交通运输工具上设置广告的,首先到市、县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后,方可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市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实际情况,会同市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的总体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市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的详细规划和技术规范,并应征求行业协会、广告经营者、有关专家及社会公众的意见。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向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二)或者其他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证明文件;(三)户外广告设施与载体的正立面图、安全结构图及彩色效果图;(四)利用非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商业广告的,应当提交户外广告设置场地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或者与有关所有权、使用权单位签订的使用协议、合同等;(五)利用建筑物、构筑物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供由原设计单位或者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物、构筑物安全证明资料;(六)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5人已浏览
606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1,9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