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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1、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 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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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离婚诉讼中房子拆迁分割方法: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采用的回迁安置方式的不同,一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拆一还一”取得的回迁房,这种情况应当认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因增购面积而夫妻二人缴纳了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出资,在确定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同时应当将缴纳费用的一半予以返还另一方。 另一种情况是,被拆迁房屋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时“按人头”计算面积的,夫妻双方当然对于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积享有一定份额。而对于增购面积,如果用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折抵的,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如果是夫妻二人缴纳部分房款购买的,二人对于增购面积均有份额;属于“折抵与现款”相结合的,要确定相应的比例再进行分割。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时“按人头”计算的,只要二人均享有了拆迁安置面积,那么夫妻双方对于回迁房屋产权享有一定份额,而不论回迁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或是夫妻一方名下,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应当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建或购买的,所得回迁房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夫妻协商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向一方判决,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
夫妻离婚的根据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如果房产是婚后获得的,则一般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由夫妻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按一方个人财产处理,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一)房产是婚后受赠与或者继承获得的,且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明确表示房产只给一方。 (二)房产是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且房产登记了一方的名字。 (三)房产是一方父母才出首付购买,然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了一方名字的。 (四)房产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且房产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 二、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的,则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三、如果房产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则离婚时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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