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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契税优惠政策是:承受土地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减征或者免征; 土地被依法征收或占用重新承受土地的减征或者免征; 承受荒地...
我国契税优惠政策是:承受土地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减征或者免征; 土地被依法征收或占用重新承受土地的减征或者免征; 承受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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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宅,在3%税率基础上下调征收契税; 2.个人使用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被拆迁房屋产权单位向房屋使用人支付的补偿款)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不限制用途,对成交价格未超出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免征契税; 3.居民在2003年3月1日之后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前后一年内新购各类商品房,按新购商品房与出售已购公有住房成交价的差额计征契税。如新购商品房属于普通住宅,同时可以享受下调征收契税的政策; 4.个人购买已购公有住房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暂不征收契税; 5.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6.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契税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的土地减免;依法征用或占用土地的土地减免;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项目开发的荒地减免。
1、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宅,在3%税率基础上下调征收契税; 2、个人使用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被拆迁房屋产权单位向房屋使用人支付的补偿款)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不限制用途,对成交价格未超出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免征契税; 3、居民在2003年3月1日之后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前后一年内新购各类商品房,按新购商品房与出售已购公有住房成交价的差额计征契税。如新购商品房属于普通住宅,同时可以享受下调征收契税的政策; 4、个人购买已购公有住房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暂不征收契税; 5、对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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