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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老实,检察院抓公安局,抓法院的时候一样粗暴。...
要的,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局必须放人。如果有继续侦查的必要,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必须放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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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是在三年以上,刑事案件,建议与律师沟通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刑事案件,在侦察阶段,只有律师能会见,了解相关情况,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控告等以更好地维护其的合法权益。 1、对已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后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后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5)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交保证金,或者有保证人。 特别提示: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
公安机关和检察刑事拘留条件: 1、正在准备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 2、在周围或住所发现犯罪证据; 三、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犯罪的; 4、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五、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
逮捕后,应当在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公安部《规定》第87条、第8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情形办理: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有关材料后,对采取保证人担保的,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对采取保证金保证的,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并指定其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具体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有关规定;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遵守的规定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及时告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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