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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需要生父母双方同意才可以申请变更姓名。以浙江省为例,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五十一条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
由于新生儿出生时,父母给新生儿起名字,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新生儿父母领取小孩出生证后,是可以申请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父母双方本人,持身份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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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孩子的出生证上的名字是不能改的。如果是刚出生的宝宝,可以在出生3个月内,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时更改。正式的出生证明上面的名字是孩子的正式名字,一经打印很难更改。因为出生证明是有编码的,普通人员无法更改,而且申请改写过程十分麻烦,可以在给宝宝上户口的时候更改孩子名字。在用出生证明办理上户后,然后在办理名字变更时,不想用的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就会变成曾用名出现在户口本上,这个时候可以用宝宝的正式名字上户口。
一、孩子上完户口还能改名字。 二、公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变更: 1、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再婚的; 2、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3、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4、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5、长期实际使用同音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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