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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25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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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25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法》82条,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记载的事项包括: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款项都一一对应,章程是公司成立之初对公司的股东、董事等做的一些规则性的规定,属于息治,这里面有公司自治的原则性在里面,所以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章程与法律不一致的时候,看是否违法,如果不违法,具有同等样的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对于公司的所有股东都产生效力。包括后加入的股东。公司章程的变更也需要登记。《公司法》中既有强制性规定,也有任意性规定,不具有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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