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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为根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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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性别:_______,民族: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住址:_______。 复核请求: 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 综上,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的_______认字【_______】第_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错误,故请求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查明事实,支持申请人的复核请求! 此致 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当事人对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当事人如果对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申请所需资料: 1、书面的《复核申请书》一份(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依据); 2、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事故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委托的,附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复印件一份、事故当事人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文件一份;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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