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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三天以后就给答复,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
1、如果已办理相关手续,建议及时与承办机关沟通了解紧张情况。一般情况下,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有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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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申请取保候审到申请是否被批准,没有法律规定时限。只有办案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案子还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批准就快一点。如果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申请还要由检察院批准,再交给公安机关执行,这样可能就慢一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按照法律规定,办案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申请三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亲属或者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办案机关应当在三日内给答复。《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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