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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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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情况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第四条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也就是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可以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归个人所有。
股份制分红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后设立的公司有可能属于,而婚前设立的公司不属于,另外在中国现有环境下可以进行相应的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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