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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一...
八级工伤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配置雇主器具费用(取得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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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和就业补助金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东莞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本人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这是个复杂问题,且你的情况超过东莞市社平工资的三倍,应以东莞市社平工资三倍予以赔偿。九级工伤,社保局先支付9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局未足额支付的,要在一年内向公司要求补足差额,过期就过诉讼时效了。至于怎么证明你的实际工资情况,则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如果坚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时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东莞律师一、依法工伤停工医疗期“原工资待遇不变”,应理解为与工伤前的实发工资一样,而不是底薪。二、伤残9级的工伤赔偿金为你工伤前应发工资的18个月工资,如果你不辞职,则暂时只能拿10个月工资的赔偿,剩下8个月的只能等你与工厂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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