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户口本上没我的户口,但是有身份证,可以申请重新上户口。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二、依法为无...
没有户口本、身份证不能离婚。离婚时必须出示的材料有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双方或一方的结婚证,因此没有身份证、户口本想要离婚的,应当及时补办身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身份证是不会被“注销”的: 1、只有当事人的户口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会被注销(不需要手续费),此时该户口所对应的身份证也会被注销(如:符合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8条、12条的规定等); 2、当事人应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其他注销户口需要的证明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本人是否可以拿身份证去注销户口,区别对待。如果本人是户主,则可以;否则,还需要户主身份证和委托书。《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不可以的,应当用离婚后的户口簿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9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6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