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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没有时间规定,可以随时起诉孩子的监护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监护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
1、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你所述,你坚持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判不离。 2、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人民法院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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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第七,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男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八,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朋友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朋友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朋友的可能性很大。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也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但是,世事无常,有些人离婚后再婚,生活条件发生了变化,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实在负担不起,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离婚后再婚,生活困难可以申请减少抚养费。在司法实践中,抚养费的变更主要是增加,要求减少抚养费的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根据公平原则和事件变更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证明自己的生活状况发生了变化,没有实际支付能力,可以要求减少或中止支付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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