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荣获一等功烈士的子女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
《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一条,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一条,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如果是因公牺牲军人或被评为烈士的,其遗属享受一次性抚恤金,金额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确定,立一等功的,在应当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增发25%一次性抚恤金。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定期抚恤金。
1、一等功烈士家庭可享受以下待遇: (1)烈士褒扬金; (2)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2、符合以下条件的烈士遗属还可以享受定期抚恤金: (1)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2)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3)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另外烈士遗属在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在征兵、公务员招录、考学中可优先录用或录取。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33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1,213人已浏览
1,0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