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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主体资格证据证明当事人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应提交结婚证、本、,遗失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
当事人在立案时需要填写证据目录,填写证据目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 第一,序号,通常情况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2 第二,证据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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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立案时需要填写证据目录,填写证据目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 第一,序号,通常情况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2 第二,证据的种类,根据提交证据的种类进行填写,比如身份证,证人证言等 第三,页数,看自己提交证据中的页码确定 第四,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五,证明的目的,比如身份证证明的是原告身份信息。 第六,备注,通常情况下可以不填。
离婚案件的证据目录内容必须根据提交的证据内容填写。离婚诉讼的证据一般需要结婚证明书的复印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孩子的出生证明书、财产相关证据(房地产证明书、车辆登记证明书、银行存款的屏幕截图等)。如果一方再婚,与他人同居,抛弃虐待家人和赌博吸毒等情况,也需要准备相关证据。证据目录相当于证据列表,其作用是使法官一目了然地了解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资料,因此证据目录必须按照证据提交的顺序简单地概括证据内容,简洁地明确证据目的。然后附在证据的主页上,和起诉书、证据、身份证等一起提交法院。
关于一方二次起诉离婚是否还要再写证据目录的问题:诉讼中如果提交了新的证据,一般都要有证据目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必须在诉状后附有相应的证据材料,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另外,《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还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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