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合作期限届满; 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元力继续经营;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
⒈合作期限届满; ⒉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元力继续经营; ⒊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办法还是比较多的, 若你们的厂子是合伙企业,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或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的情形的,合伙人可以要求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的,还可以要求解散合伙企业。 若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股东还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还有其他方式,建议你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予以选择可行的方案。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428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