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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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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如果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没有采伐许可证,责令补种,并按数量分别处不同倍数罚款。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1.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立案的; 2.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立案的或超出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受理、立案的; 3.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作出不予受理或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决定的; 4.不依法履行监察职责或监察不力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 5.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6.执法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行为
根据林业部颁布的《木材运输检查监督办法》第五条无木材运输证件运输木材的,责令货主限期补办木材运输证件;逾期不补办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所运输的全部木材,并可处以相当于没收木材价款的10-30%的罚款。第十一条违反规定运输木材又不能提供木材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检查站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先将所运输的木材予以扣留,发给扣留凭证,并通知货主或承运人在规定的限期内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没收所运输的全部木材。在扣留期间所发生的木材保管费、装卸费由货主承担;由于木材障查站工作人员的过错而造成损失的,由木材检查站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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