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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根据实际情况,对方阻挠探视权不能作为变更监护权的理由,但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变更监护关系的,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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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受阻不能成为变更子女抚养权关系法定事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探视权受阻不能成为变更子女抚养权关系法定事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按实际情况,对方拒不执行探视权的不能作为变更抚养权的理由,但是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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