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条件:注册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以后的车辆,可适用免检两次的政策;注册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
一、办理《暂住证》(一)办理对象:常住户口不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而到五城区或者常住户口不在本市其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线上查询: 暂无线上预约 办理条件: 至少一方为成都市户籍结婚当事人开展的、在知情同意前提下办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7:30 注意:体检当天须空腹。 需在结婚登记前3个月内以及登记结婚后1个月内。
一、办理条件和对象 1、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一人户口在本区。 2、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亲自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不许他人代替。 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同时必须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不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和暂缓结婚疾病。 二、申报资料 1、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由户口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2、当事人个人档案所在地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姓名、出生年月必须和身份证、户口簿一致); 3、婚检报告(指定市妇幼医院); 4、离过婚的,还须带离婚证件(原件); 5、丧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 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夫妻双方一起到区登记机关办理,并递交下列资料: 1、曾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档案出具证明: 2、双方遗失《结婚证》原因的书面证明,并由单位证实盖章: 3、有效身份证件: 4、2寸双人合影2张或单人l寸照各2张。
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 (一)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三)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四)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4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972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