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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程序如下: 1、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二、建设项目批准后,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申请建设用地; 3、审查通过后,拟订征收土地方案并逐...
1、拆迁人取得征地、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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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范围内占用土地的一般程序为: ①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②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项目分别供地。
国有土地征地拆迁程序包括 一、征迁前期准备; 二、摸底丈量、复核; 三、报审材料,完善手续; 四、组织培训,动迁准备; 五、组织动迁,协议审查,资金拨付; 六、决算审计,资料归档。
1、拆迁人取得征地、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发布拆迁公告;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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