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分居协议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协议离婚时,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必须到民政局签字。《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mainlandChina自愿离婚,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mainlandChina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结婚证;(三)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
夫妻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一、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二、受理申请。男女双方都需要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三、冷静期。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四、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过去了,从第31天到第60天,男女双方都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根据《》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和,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1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