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二)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 (三)投标报价要求;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属于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还应当执行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总额。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及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情况;(二)编制投标文件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技术规格要求;(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四)对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标段调整安排方案;(五)投标报价要求及其计算方法;(六)投标担保的方式、金额;(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及其送达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八)开标地点及开标和评标的时间安排;(九)评标标准、原则和方法;(十)投标有效期;(十一)中标后招标人提供支付担保、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方式和金额;(十二)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特定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体现相应的要求。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五日,招标人应当在发售期内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文本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邀请书;(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合同主要条款。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没有标明的要求和条件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及对这些偏差进行调整的方法。国家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特殊要求,并将其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简介;(二)工程、设备、材料、服务等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三)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期限;(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开标日期、地点和投标的有效期限;(五)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六)评标程序、评标依据、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废标的因素、定标原则;(七)投标报价要求及计算公式;(八)图纸目录、格式附录等;(九)主要合同条款及内容;(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或其他担保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当报有关行政部门备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4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705人已浏览
1,7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