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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当庭翻供的,会引发如下两种结果: 1,不再认定为自首、坦白等法定从轻处罚的事由。2,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的,审理程...
不可以的。应当如实陈述自己知道事实。如果前次陈述不真实,可以再次陈述予以更正,不涉及翻供的问题。如果证人陈述虚假的事实,是妨碍司法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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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中经常出现被告人当庭翻供,被告人在翻供时经常出现的原因往往称自己在公安侦查期间被刑讯逼供,因此当时的供述是不真实的,并当庭否认犯罪事实。法院应该相信被告人在法庭上的供述还是以前的供述实践中,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作出有罪供述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接受讯问时作出的有罪供述是发自内心的坦白;二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接受讯问时被刑讯逼供,但其有罪供述是真实的;第三,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侦查时确实被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违心作出虚假有罪供述。被告人在庭前供述和辩护中有重复,但在庭审中供认并与其他证据相互确认的,可以采用庭审供述;被告人在庭前供述和辩护中有重复,在庭审中不供认,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庭前供述的,不得接受庭前供述。
同案犯口供会在法庭上公开,让被告人进行质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口供是属于刑事案件的证据之 一,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可以公开同案犯的口供,让被告人进行质证。
公安部门在录取口供后还要经过审查才能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标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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