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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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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需要到户口所在地,但是是双方当事人共同亲自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除此之外的婚姻登记机关无权办理该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领结婚证必须要在男女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需要的话,领结婚证到婚姻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有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共同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时,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离婚的也要持离婚证。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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