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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他人犯罪不成功是否构成立功,取决于具体情况,具体如下:1。积极阻止他人犯罪,但由于寡不敌众或在阻止过程中受重伤,虽然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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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对象的不同可划分为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 一般预防,指防止社会成员实施犯罪行为。其特点是没有特定的具体对象,只是作为社会一般的预防措施来加以应用。主要内容有:健全各种法律保障体系,开展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改善宏观社会环境和家庭、学校等社会化机构的微观环境,抵制和消除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加强条件性防范措施,减少犯罪的机遇和条件等。特殊预防为一般预防的对称,指采取特殊预防手段和措施,对犯罪分子依法进行监禁和改造,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是犯罪预防措施的重要组织部分。 2、按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犯罪的宏观预防和微观预防 犯罪的宏观预防是犯罪预防的整体性措施,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采取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道德的、文化的等各种措施,消除犯罪产生的各种原因和条件,预防犯罪的产生。宏观预防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发展经济,提高国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普及文化科学知识和教育,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普及法律知识,增加国民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使其真正成为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主力等。
犯罪预防措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为不同的层次:①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可分为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是指防止社会成员实施犯罪行为。其特点是没有特定的具体对象,只是作为一种一般的社会预防措施来应用。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各种法律保障体系,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倡导良好的社会氛围,改善宏观社会环境和家庭、学校等社会机构的微观环境,抵制和消除各种负面因素的影响,加强条件预防措施,减少犯罪的机会和条件。特殊预防是一般预防的对称性,是指依法采取特殊预防手段和措施,对犯罪分子进行监禁和改造,防止犯罪再次犯罪。它是犯罪预防措施的重要组织部分。②宏观预防和微观预防是犯罪预防的整体措施,是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相互合作,合作,采取政治、经济、法律、道德、文化等措施,消除犯罪的各种原因和条件,防止犯罪的发生。宏观预防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普及文化科学知识和教育,提高人民文化素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民法律意识;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真正成为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主力军。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条件如下: 第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声誉,也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和儿童的人身权利。 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障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和儿童。 第三,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人员,他们负责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和儿童。 第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必须直接故意。 构成本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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