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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一,按照《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
标准如下: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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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失业金有规定每个月的时间拿,一般是月中或者月末。失业保险金的到账时间: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请在下月初再次查询。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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