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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人可以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或者中国XX作为次级债的登记、托管机构,并可委托其代为兑付本息。...
在次级债存续期间,募集人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次级债债权人披露上一年度的次级债专题财务报告。该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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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人按照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登记、托管次级债的,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XX提交次级债专项报告,内容包括:(一)次级债登记和托管情况;(二)次级债转让情况;(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募集人向中国XX报送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可行性报告中应当包含有关偿付能力预测的方法、参数和假设。
保险公司募集的次级债金额不得超过中国XX批准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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