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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小孩子导致的侵害,赔偿责任由他的监护人承担,但是其中还要注意是否有人教唆帮助、监护人尽到自己的监管责任没有等等具体情况。 2...
1、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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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财产损失一直是坚持“填平”原则,即应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现有的、实际发生的损害(也当然包括发生的合理费用)为限。此类财产损失大可分为两类:一、财产应该增加的而没有增加,即积极损失;财产不应减少的而予以减少,即消极损失。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1、侵权行为导致经营损失的,如果有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确定,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一般按正常经营可获得利益计算损失,损失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正常来说没有赔偿是不可能的,但各地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等诸多因素由专门人员进行计算的。所以没有明确的一个赔偿标准。一般来说争议只有赔偿数额,你们农民所谓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样,我具体也不知道。你们这种情况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他们强制执法,建议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还是有问题,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对复议不服,可以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具体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七十一条国家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第七十七条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合法要求的权利,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给予答复。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征用土地,应该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与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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