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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婚后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但是男方母亲出资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20万购房款应当认定为赠与,不能认定为借款。对于房屋,女...
房产可以证明出资则按出资比例分割,不能证明,按照共同财产平分。 债务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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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1、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那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结婚前,一方出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只登记在出首付款的一方,那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房子归登记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均分割; 3、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变更为夫妻共有,但未办理公证,也没有办理房产更名/加名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口头承诺不可信!)。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 1、父母一方婚后出资的,只要不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子女,就视为赠与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相反,如果父母说他们只给一个孩子,他们将被视为离婚时不分割他们的孩子; 2、父母一方婚前出资,财产登记一方名称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双方名称登记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财产由父母双方出资的,离婚时财产夫妻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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