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现场施工安全进行抽查;(二)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实体工程质量、现场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抽查或抽检;(三)对各责任主体的有关资料进行抽查;(四)参加并监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五)受理各类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六)出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附件12);(七)按规定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质量行为和质量问题、事故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配合安全主管部门对施工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是: 1、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 3、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不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的,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予以纠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五条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百七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是指原告和被告均为公民的案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40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1,582人已浏览
2,2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