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收养申请书的内容必须包括收养人年龄、何时结婚、何原因无子女、婴儿性别、出生时间、收养人身体状况如何;家庭经济状况如何;有无抚养教育小孩能力;...
收养申请书的内容必须包括收养人年龄、何时结婚、何原因无子女、婴儿性别、出生时间、收养人身体状况、家庭经济状况、有无抚养教育小孩能力、收养目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公民收养福利院孤儿申请书如下。办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申办主体:个人 申办条件:1、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父母双亡;父亡母失踪;母亡夫失踪);2、父母双方服刑期间的“未成年人”。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办理程序:1、申请。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的(2000年以前死亡的),须提供2-3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派出所盖章),同时提供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3份、孤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含申请表照片。)2、审核。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和社会散居孤儿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章,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一并上报市(县)民政局。3、审批。市(县)民政局根据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孤儿救助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儿童福利证书》,监护人凭《儿童福利证书》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
写清楚具体情况就好。可由本人(无行为能力者,可由监护人代写)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提供和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经(镇)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后填写《孤儿社会保障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当地民政局审核同意,报市民政局审批。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8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