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诉讼中提供的证据: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起诉被告不作为的事实材料、行政赔偿中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被告应在答辩期...
行政诉讼中各当事人的举证办法: 1、被告应当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2、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3、被告因不可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证据材料,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起诉被告不作为,行政赔偿损害事实。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向被告申请的证据。但是,除下列情形之一外:(一)被告应当按照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二)原告因正当理由无法提供证据的。在行政赔偿和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为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原因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1:在答辩期内被告不打算提交答辩状的情况下,在举证期内应该是由原告还是由被告向法庭提出痕迹鉴定的申请?也就是说,这个举证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答;应该由被告负举重责任,因为是被告提出签名不是自己书写。原告不可能说证据是假的,更不可能提出鉴定。2:如果在答辩期内被告提交答辩状的情况下,在举证期内应该是由原告还是由被告向法庭提出痕迹鉴定的申请?答;应该由被告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综上所述,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或所依据的文件,视为没有证据,属于违法执法,承担败诉的结果。阅读!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