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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规定是: 1、人数为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2、发起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要符合要求,要及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由不超过50名股东出资成立。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人,最少人数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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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规定是: 1、人数为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2、发起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要符合要求,要及时足额缴纳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如下法律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严格限制的。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的规定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三)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公司,但同时具有较强的人合因素。公司股东人数有限,一般相互认识,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须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四)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资本,不能发行股票。(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较为简单和灵活。如组织机构、审批程序都比股份有限公司简单。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发起人协议往往会对发起人各自承担的费用比例作出约定,如果约定与法律不离悖,可以承认其效力,但对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则应当由全体发起人负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发起人在承担股款认缴义务和赔偿认股人损失义务时,并不考虑发起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只有发起人未缴足股款,或者公司未成立而给认股人造成损失,发起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如果未尽职尽责,因自己怠于应履行义务的履行,从而给公司造成了损害,发起人应对这种损害负赔偿责任,其中这种损害赔偿,以发起人主观上具有过失为前提,没有过失,即使造成公司的损害,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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