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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中心”查询。该公示中心公示了已登记公司或商户的工商公示信息。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
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中心”查询。该公示中心公示了已登记公司或商户的工商公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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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官司时,一般要查询企业的账户,一般企业的银行账户包括人民币结算账户、单位定期存款账户和外汇账户,在诉讼时主要查询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日常办理转账资金收付和办理现金收付的账户。它是企业的主办账户,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的支取,都应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业在银行只能设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可以申请法院向人民银行查询。人民银行负责企业账户管理,拥有全部的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并有良好的企业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但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未能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备企业的一般存款银行账户,还需要进一步查询。搜集以往交易中对方的银行账户。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搜集以往交易中合同、票据、对方企业介绍等材料中显示的企业银行账号。 还有,企业在经营中需要向工商、税务部门等行政部门办理各种事项,这些部门的档案材料中往往有企业的账号信息情况,可以申请法院向相关部门查询。企业在经营中,离不开通讯、水、电、气等,需要缴纳上述费用。可以向电信、邮政、水电气等企业查询企业缴费信息,从而获知企业的账号情况。对于上述方法难以查询的企业账号,鉴于对方对第三人不设防的特点,还可以通过第三人协助(生意洽谈甚至发生小额交易),从中获取企业的银行账号信息。
法院查封账户,不会导致企业状态为清算 法律查封银行账户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被别人起诉且申请了财产保全,二是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2、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5、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一般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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