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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协商离婚的,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作出约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按照男女平等原则,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
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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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离婚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取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双方另有书面约定除外。所以在婚后,一方讲共同财产转移,并在离婚时予以隐瞒,导致双方没有分割,离婚后,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隐瞒财产没有分割的,可以在发现后两年内要求分割。 2、婚前一方的存款归个人所有,不应结婚而变成共同所有。双方另有书面约定除外。 3、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归个人所有,婚后支付的房款或者装修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2、我国婚姻法中的其它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也有可能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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