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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遗产不够还债是不是会被永远列入黑名单

2022-10-05
继承的遗产不够还债不会被永远列入黑名单。《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解释》62条: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偿还。所以,在继承他人遗产的同时也继承其相关债权,但是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除外;至于债务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是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的相关债务的,继承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遗产实际数额为限,当然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多人继承区分不同继承情况,按照《继承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2条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解释为:"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费、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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