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
一、投资主体方面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自然人只限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企业财产方面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4)企业的规模有限。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出于法律风险意识考虑,一般不建议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所谓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该定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依据是个人独资企业法; (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领域是在中国境内; (3)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主体为一个自然人; (4)个人独资企业的产权关系为投资者个人所有,即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合二为一; (5)个人独资企业的责任形式为无限责任; (6)个人独资企业的地位为经营实体,即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具有组织体的特征,亦即个人独资企业与投资人是相对分离的,它以营利为目的,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3人已浏览
321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9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