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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上诉 2、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
依据商标法规定,申请人如果不服该驳回决定,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复审申请。不同于商标申请阶段,申请人可以在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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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厂在————年——月——日以__________商标申请注册,经商标局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第_____号通知书驳回,依照《商标法》第32条规定,现申请复审,请你会予以决定。 理由如下: ————————————————————————————————————————————————————————————————————————————————————————————————————————————————————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说明:可以提供证明材料。 要点 商标局驳回申请的商标,应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并抄送核转单位。申请人对驳回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应提供复审申请书1份。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应注明原申请注册商标的名称,商标局驳回的日期及通知书编号;并着重写明要求复审的理由;最后签字或盖章。证明材料应作为附件一并交送。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接到驳回申请的书面通知后,在收到通知的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驳回复审的期限为自收到复审申请的九个月内,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对复审申请人进行书面通知。
商标注册被驳回要在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申请复审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审查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是复审申请; 三是商标驳回通知书; 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其他材料。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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