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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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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因工死亡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1)报销医疗费;(2)丧葬补助金费按6个月的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发放;(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48个月的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发放;(4)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本人工资,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老、孤儿加10%。最高不超过生前工资。如果是工伤,不存在抚养费支付问题,生活费也没有法律规定,是当地民政部门按照政策支付的。你说的11年的抚养费应不存在。除非你不是按照工伤来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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