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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110ask.com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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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父母是赠与个人还是赠与夫妻双方,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其中一方,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其中一方,那么就是赠与夫妻双方,属于共同财产。
一,婚后一方父母赠与财产,产权判定归属该方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应当审查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照《》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的规定,赠与是合同双方的法律行为,必须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才能成立。当事人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的,赠与合同的主体包括赠与人和受赠人应该不难确定。但在子女结婚后,一方父母赠与财产时,出于婚姻家庭传统观念,往往没有签订书面赠与合同,赠与财产的权属到底归夫妻共同所有还是一方个人所有,《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上述规定为了实现与《》的衔接,以“产权登记”作为认定赠与人赠与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确定了“产权登记在谁名下即归谁所有”的受赠人推定规则。问题在于,该条规定仅适用于赠与房屋等不动产,并不包括汽车等动产。二,婚后一方父母赠与汽车等动产,应推定其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首先,汽车属于动产。动产与不动产以是否可以移动并且移动是否会损害其价值作为区分标准,所以,汽车、飞机、船舶等价值虽较高,但仍归类为动产,仅因其必须依照《物权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适用不动产的登记制度,才被称为准不动产。汽车等动产或准不动产的登记区别于房屋等不动产的登记在于,前者动产物权设立采取登记对抗主义,而后者则采取登记生效主义。生效判决将汽车归类为(准)不动产,进而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汽车的权属,属适法不当。
如果是女方父母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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