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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名字就肯定是共同财产了。如果是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
婚后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特殊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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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这需要在赠与时作出证据证明,最好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愿意出钱为子女购买非婚房屋,比如说投资性的房屋,且属于子女一方所有,那么,这就应当认为是子女一方的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我们是95年结婚的,他父亲单位在97年的时候单位分了一套房子.在2000年6月1日我的户口也签入此房2000年6月27日的时候将此房的产权买下来了,当时是我丈夫和他母亲同时购买的,他们买房的时候签署的购房协议同住人是冒用我签字的,产权分配的时候我丈夫的母亲产权为2/3,我丈夫为1/3,现在我的户口还是在里面.现在法院认为这部分财产不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是他父母对于他的个人增与,我想请问这部分财产是不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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