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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丢失,重新发行约2周1、重新发行前丢失,重新发行,丢失和重新发行程序只需打电话即可完成,打有关银行的呼叫电话,按0键或其他服务键,转移...
信用卡补办一般需要先挂失,挂失之后才可以补办;一般10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卡片,如果所在地区比较偏远,那么拿到新卡的时间可能会延长;在补办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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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扩展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的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报告; (二)信用卡章程及卡样; (三)信用控制、风险管理计划及电信设备配备情况; (四)信用卡部门主要负责人简历及有关情况; (五)参加国际信用卡组织的有关资料;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申请信用卡有会计日期和还款日期,银行设定的会计日期和还款日期也不同。一般来说,先提交账单的日期,基本上这个账单的日期是固定的,每个月的几号总是几号,看消费明细吧。2、会计日后的15日到25日之内提交还款日期,在还款日之前还款就可以了。否则,逾期,逾期有利息和滞纳金。没有一次性消费两千可以一年内还清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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