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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权解除,也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后继续承租该房屋。2、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
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终止,违约终止的,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未约定的,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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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提前解除不一定算违约。 如果是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后决定解除合同,或者出现法定以及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后解除合同的不算违约,除上述情况之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属于违约,解除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注意事项: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租赁期满或者合同终止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加装修的,可以由承租人拆除。因拆迁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的,合同终止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加装修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承租人在剩余租赁期内请求出租人赔偿装修残值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二)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承租人在剩余租赁期内请求出租人赔偿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使用的,应当在使用价值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租赁期间剩余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四)因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租赁期间剩余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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