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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
可以协议的,要是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孩子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一方孩子,一方支付,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一般婚前财产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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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时夫妻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证件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应该怎么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在启动协议离婚程序之前,首先要提交一些证件和证明材料,这是协议离婚的流程中所需要具备的。 1、身份证明,不同的居民需要提供不同的身份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二)协议离婚应该怎么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明确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所要带的材料,接下来就可以进入协议离婚的程序了,具体是: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不过要求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准备好需要的材料才行,否则也不会那么顺利的就领到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通常准备充分的话,协议离婚办理起来其实是很快的。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耽误的时间就比较久了,长达几个月。
也叫“双方”,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即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的程序按照现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关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二)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经过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目前规定的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如果夫妻协议离婚不成、离婚达不成协议,那么就只能诉讼离婚;如果达不成离婚协议,又不想诉讼离婚,那么就无法离婚。除了《》第32条规定法院应该判决离婚的情况以外,其它情况下,对于第一次起诉的离婚,在被告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是否判决离婚就很难说了。不过,从我们律师的经验来看,法院对于判决离婚,通常会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以下五种情况,法院才应该判决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你们有以下情况,法院不一定判决离婚:(1)他有了外遇,有了;(2)他与其它女人有了孩子;(3)虽然没有构成轻伤,但是,他经常打骂你,甚至你有报警记录和验伤报告;(4)他没有性能力,你们不能正常过夫妻生活;(5)你们早已“分居”满了好几年。要是满足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申请办理协议离婚,一般是不会受理的,此时夫妻就只有通过诉讼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如果此时又不想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就无法离婚,双方之间之前的人身关系就不会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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