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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定上诉期分为十五日和十日。 2、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3、如果不服...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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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一、在十五日内上诉,则一审判决未生效,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执行判决的相关内容。二、对于上诉期的法律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 上诉期间 (1)对判决上诉。对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 (2)对裁定上诉。对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民诉》第164条) (3)涉外案件。对判决、裁定上诉均为30日,并可申请延长。(《民诉》第269条) 上诉后法院移送案件期限 (1)当事人向原审法院上诉的,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在5日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在收到上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送达上诉人;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二审法院。(《民诉》第166条) 即最迟在提交上诉状后5+15+5=25天。 (2)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民诉》第166条) 二审审限 (1)对判决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2)对裁定的上诉。审理期限为30日。(《审限若干规定》第2条,《民诉》第176条) 在法律实务中,具体还要看法院的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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