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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流程为:1、写一份一份申报i落户的申请,申请中要写明未婚生育的事情过程。2、社会抚养费可到当地的计生部门...
婚外情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流程为: 1、写一份一份申报i落户的申请,申请中要写明未婚生育的事情过程。 2、社会抚养费可到当地的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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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二)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当事人没有户籍,可以到所在地区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依据自己实际情况,申请办理上户口手续,或恢复户籍手续、《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二)婴儿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四)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五)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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