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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监察大队: 1、在直接起诉的案件中,被起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大队是被告; 二、案件复议。经过复议,监察大队改变了原来的具体...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原告可以根据以下情况确定哪个行政机关作为被告:1直接起诉的案件,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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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劳动仲裁搞不定不能找劳动监察大队,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员工被单位辞退是需要根据不同的原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在索赔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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