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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调研。市政府...
密码电报不得复制、抄录,确需摘抄的,要严格履行批准手续,并不得抄录密电全文及日期和编号;严禁密电明复和密电、明电混用;严禁密电与普通公文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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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批擅自组织培训、未经总局领导批准私自外出讲课,一经发现,要公开通报,并在总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中作相应处理。十二、图书出版征订管理制度
每年11月底前,局内各单位提出下一年度的(预算内、预算外)出书计划(包括选题、字数、册数、开本等内容),经分管的总局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厅汇总,报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形成总局出书计划。年度出书计划下达后,一般不得调整。确因工作需要变更的,须报经局长办公会议及办公厅批准。总局预算内出书一律由总局出版社出版,出版经费由办公厅审核后拨付出版社。局内各单位和总局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按规定结算稿酬。
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不得超标准使用会议经费,不得挤占其他经费,不得摊派和转嫁经费负担;不得发放会议纪念品;不得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中办厅字[1998]23号)中明确的12个风景名胜区开会;不得在会议期间或前后组织公款旅游活动。四、公文审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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