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旦刑事拘留批准,就应该立即送看守所,这是法律规定,另外也是安全考虑。不容许派出所调查方便继续留置超过24小时。...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24小时内的讯问材料不是必须在看守所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的,要在24小时内移送看守所,之后,公安机关的讯问都要在看守所内进行,除非是涉及现场指认,开庭审理等等,否则,不允许将犯罪嫌疑人提出看守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一百一十六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包含了整整24小时那个时间点,24小时以内不包含正好24小时那个时间点。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宣布刑事拘留后,一般情况下,必须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5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