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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车辆过户、变更登记规定及程序如下: 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
1、来到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好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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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车辆过户给个人,需要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受让方的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材料,双方一起到车辆所属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三)机动车所有人是指拥有机动车的个人或者单位。2.单位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四)身份证明是指: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一、个人的车辆过户给单位所需要的手续及办理机关、流程,与个人之间的机动车过户没有什么区别,法律并不禁止个人与单位之间的车辆所有权转移。 二、个人的车辆过户给单位所需的手续、流程以及到什么部门办理为: 1、单位向车辆管理所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 2、单位提供下列证明、凭证: (1)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二手车交易发票等车辆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检验合格证明和交强险凭证。 3、车辆管理所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个人过户给个人 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购置税证,养路费凭证、保险单、车船使用税证、身份证。 方法/步骤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 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证、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特别要注意交易车辆有无违章或未处理的事故。 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前往购置附加税大厅办理购置税的变更或转籍。 按照交通部第64号令《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所以,想要过户还需要缴纳罚款。同时,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车辆经营权变更许可手续时,应当按照第八条的规定,审查新的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条件,提示车辆经营权期限等相关风险,并重新签订经营协议,经营期限为该车辆经营权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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